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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八项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3年09月06日 11:28  点击:[]

浙财大群组发〔2013〕1号

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八项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

现将《浙江财经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八项集中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代章)

                                2013年8月13日

                                   


浙江财经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正风肃纪八项集中行动方案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按照《中共浙江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围绕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正风肃纪八项集中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着眼于正风肃纪,以为民务实清廉主要内容,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条办法”、“六个严禁”,围绕“服务师生树新风,凝心聚力促发展”,开展八项集中行动,在查虚促实、查慵促严、查懒促勤、查散促效、查腐促廉上下功夫、出实招、讲实效,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引领党员干部提振精气神,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硬、工作实”的干部队伍,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文风会风治理集中行动

主要任务:精简文件、会议、简报。严格控制文件规格,大力削减文件、简报数量;规范行文程序,提高办文效率;压缩文件篇幅,提高文件质量。严格会议审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从严控制各类会议规模和时间;严肃会议纪律,节约会议开支;减少和改进会议报道。修订办文办会管理办法,形成务实高效的办文办会机制。

牵头部门:党校办

参加部门: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

完成时间:9月底

(二)开展“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集中行动

主要任务:严肃纪律,整顿作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强化思想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解决“中梗阻”问题,确保政令畅通。整饬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解决慵懒疲沓问题。严格遵守道德规范和公共秩序,规范公务行为,改进工作态度,切实解决侵害师生利益的问题。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

参加部门: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完成时间:10月

(三)开展提能增效集中行动

主要任务:以窗口服务单位为重点,以师生满意为标准,着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切实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责任体系;优化办事程序,简化服务流程;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完善沟通机制,畅通诉求渠道。

牵头部门:机关党总支

参加部门:人事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职能部门

完成时间:10月中旬

(四)开展规范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集中行动

主要任务: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进行集中清理和规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认真清退违规占用的住房、办公用房和配备的车辆,严肃查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车行为。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行为,杜绝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接受各种会员卡,做到“零持有、零报告”。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制定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标准细则。

牵头部门:党校办

参加部门:组织部、纪检监察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

完成时间:10月中旬

(五)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检查集中行动

主要任务: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配置使用和公务接待行为,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向上级送土特产,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礼卡、礼券,严禁滥发钱物,严禁超标准接待。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控制规模,细化编制,强化约束,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

牵头部门:计划财务处

参加部门:党校办、审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社会合作处、资产管理处、纪检监察办公室

完成时间:9月底

(六)开展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集中行动

主要任务:提振党员干部正气、才气、勇气和锐气,培养一支立场坚定、充满激情、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尽心尽职、乐于奉献的党员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的选拔和培养。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等制度。引领党员干部努力提振精气神,积极形成勤于学习、履职尽责、服务师生、勇于争先的良好氛围。

牵头部门:组织部

参加部门:宣传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完成时间:11月底

(七)开展办实事解难事集中行动

主要任务:切实维护师生的利益,根据师生的愿望和要求着力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若干实事难事。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梳理师生反映强烈的需要集中解决的实事难事,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改善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推进学校和谐、科学的发展。

牵头部门:党校办

参加部门:工会、人事处、学生处、相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间:11月底

(八)开展考核评比活动梳理整合集中行动

主要任务:梳理完善考核评比体系。在调研总结的基础上,对学校考核评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调整,进一步整合简化学校的考核评比活动,减少重复、交叉,加强考核评比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考核评比的激励作用。

牵头部门:人事处

参加部门:党校办、发展规划处、组织部、工

完成时间:10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牵头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分工和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强化落实积极开展行动

(二)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各责任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群众,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排查问题,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制订整改方案,提出解决对策,自查自纠,边整边改。

(三)督促检查,建章立制。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集中行动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各项行动的完成进度、落实情况、整改成效,并进行指导。认真总结集中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工作经验,巩固扩大活动成果,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

(四)领导带头,做好表率。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先学先行,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整改落实,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五)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校园网等媒体和板报、橱窗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集中行动中的创新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浙江财经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31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成立正风肃纪工作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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