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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丹:坚守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阵地,做一名合格的法学专业教师

2016年06月07日 12:59  点击:[]

习总书记对高校意识形态问题高度关注,曾经说:“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做好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的指导地位,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在教育界,意识形态问题从来就不只是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而是深刻影响理想信念、教育价值观的问题。这种影响在法学教育中特别明显,因此法学专业教师的阵地意识、守土意识、责任意识在高校教育中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法学教育是一种阶级性很强的意识形态力量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关于法律的观点和理论是法学意识形态。法学意识形态是社会意识的一种表现形式。“社会意识性”,是在法学理论与意识形态的联系中法学理论的实现方式。就是说,通过法学理论的社会意识性属性,在法学与意识形态的联系中实现法学的自身规定性。

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有时是很激烈的。从近些年的情况看,对人们的理想信念危害最大的是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传播和泛滥。它以否定否定党的历史和新中国历史为重点,否定中国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选择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否定马克思主义史学已有正确定论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企图把人们的脑子弄乱,瓦解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一些人鼓吹西方的民主,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他们把党的领导同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对立起来,否定、反对我国宪法规定的根本原则,否定党的领导、取消人民民主。有人甚至公然声称:“中国宪政改革的总体目标就是解构以致终结中国共产党一党专制的体制,再造共和,建设名副其实的宪政民主国家”,把他们主张的作为西方国家制度设计的“ 宪政”,看作最有可能改变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推翻四项基本原则的策略与途径。各种错误思潮为了抢占话语权,又纷纷以“普世价值”作为理论包装和理论支撑。从企图改变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新自由主义,到主张我国应走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之路的民主社会主义,再到挑战中国共产党领导媒体的原则、宣扬西方新闻观,以及宣扬西方宪政民主等思潮,都把自己标榜为“普世价值”的代表, 即把西方国家的价值观说成超历史、超阶级、超越国家民族差别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把资本主义文明奉为终极式的“人类主流文明”,借以蛊惑人心、欺骗群众,企图在我国社会植入西方的价值体系。与此同时,也还存在着质疑改革开放、质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错误倾向。而境外的网络渗透对于错误思潮、负面信息的传播,使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呈现出复杂的局面。在这种深刻、复杂的意识形态斗争中,如果缺乏抵制错误思潮的定力,就会在潜移默化中被植入错误的价值观念。

意识形态阵地如果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就必然去占领。在意识形态领域各种社会思潮互相交融、激荡、交锋的环境中,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它的实质和严重危害,是关系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关系国家民族命运的至关重要的大问题。历史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必须坚守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阵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关系党的前途命运,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民族凝聚力、向心力的提升,也关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培养。对于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有十分清醒的认识。

在对法学意识形态的认识中,有一个“普世主义法学”问题,就是认为法学意识形态是普世的或普适的。世界上究竟有没有普世的法学意识形态呢?没有的。根据马克思主义观点,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统治阶级通过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权力机关即国家来维护它的统治。在阶级社会里,法学意识形态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因之,法学教育亦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因此,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法学教育方向,培养出政治可靠的人才。

二、强化“三个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是由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性质决定的,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重要原则和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方面。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落到实处,就要始终不渝地强化政治责任、领导责任、育人责任,坚持在守土中履责、在守土中负责、在守土中尽责,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确保坚守的意识形态这一“城池”万无一失,决不能让领导权旁落。

1.强化政治责任。从全党来说,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从高校来说,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高校的正确办学方向,事关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事关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战略性、全局性。法学院以法学为鲜明特色,学科的政治性比较强,要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教职员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应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2.强化领导责任。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是高校党的工作的重要方面,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切实要肩负起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要高度重视正确思想的宣传工作,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特别是在涉及坚持理想信念问题上,在涉及维护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不暧昧,不东西摇摆、左右迎合,更不能退避三舍,明哲保身,真正做到敢于担当、敢于发声、敢于碰硬。

3.强化育人责任。高校的法学院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教学与研究的重要基地,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发挥着重要的示范和标杆作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使命。近年来,要高度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三进”工作,积极推广使用中央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推进教学手段和方式创新,充分运用案例式、互动式、情景式教学方法,组织“精彩一课”教学示范片和视频公开课,提高大学生的政治意识和理论水平。

三、把握“三个导向”,始终绷紧导向这根弦

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导向是核心、是灵魂,导向出偏差,就会出大问题。我们应始终把宣传思想工作的正确导向放在突出位置,始终以导向为根本、视导向为生命,不断提高坚持正确导向的自觉性,增强正确导向的有效性,切实把政治导向、学术导向、政策导向的要求贯穿到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1.把握好政治导向意识形态工作的本质是政治问题。我们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做到了在重大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问题上态度鲜明、观点正确,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保持高度一致,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给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贯穿到教学研究工作中,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哲学社会科学。

2.把握好学术导向。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与高校的学科建设、课堂教学、科学研究等工作关系密切,与学术问题经常交织在一起。要认真掌握和厘清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的界限,坚决落实“研究探讨无禁区、宣传讲课有纪律”,既鼓励学术上的大胆探索,不同观点的争鸣,又反对借学术研讨之名发表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例如,在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上,学要特别重视将马克思主义法学观体现到教材编写、课堂教学、论文写作等环节,坚决抵制 “宪政民主”等错误思潮的影响。

3.把握好政策导向。正确的政治导向、学术导向,最终要落实到政策导向上。没有政策的配套,政治导向、学术导向就会落空。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材编用、教学评估、教师选聘、科研立项、成果发布、考核奖励等各项工作和环节中始终坚持把正确的导向摆在首位,完善制度政策,切实把好导向关。要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严守教育教学纪律和学术规范,杜绝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

(法学院党委书记 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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